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落实信息内容安全主体责任,严格管控 Umi 平台信息发布行为,防范违法违规信息传播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及增值电信业务监管要求,结合公司社交平台业务实际,制定本机制。
第二条 本机制适用于 Umi APP 及配套官方网站,覆盖用户公开发布的动态、评论、社群内容、站内公开消息及官方发布信息等所有内容的全流程审核管理。
第三条 信息发布审核坚持谁运营谁负责、先审后发、实时巡查、违规必处、留痕可溯的基本原则,严格履行内容安全主体责任。
第四条 公司运营部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主管部门,牵头负责内容审核日常管理、制度落地与人员考核;技术部为技术支撑部门,负责提供内容安全技术防护工具与系统保障;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决策内容安全重大事项。
第五条 公司配备专职内容审核人员,覆盖信息审核、日常巡查、违规处置全岗位;审核人员均经过法律法规、审核标准与操作流程专项培训,具备岗位履职能力。
第六条 核心岗位职责
内容审核岗:执行公开发布信息人工审核、日常内容巡查、违规内容处置、用户举报核查、审核台账留存等工作;
技术支撑岗:搭建并维护敏感词过滤、违规内容识别、操作日志留存等技术审核系统,配合处置突发内容安全事件;
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:审批内容安全管理制度,指挥重大内容安全事件应急处置,定期督导审核工作落地。
第七条
平台严格禁止发布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:
(一)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(二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(三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(四)歪曲、丑化、亵渎、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,侵害英雄烈士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的;
(五)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,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、极端主义活动的;
(六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(七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(八)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,扰乱经济秩序、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(九)宣扬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内容,或者教唆犯罪的;
(十)侮辱、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名誉、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的;
(十一)煽动非法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;
(十二)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第八条
用户身份前置核验
所有用户发布公开信息前,须完成真实身份信息核验,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;未完成实名认证的用户,不予开放公开发布权限。
第九条 公开发布信息执行「系统初筛 + 人工复核」先审后发机制,未经审核通过的信息一律不得对外展示:
系统初筛:用户提交发布内容后,系统自动通过敏感词库、内容识别模型检测,直接拦截明确违规内容;
人工审核:系统初筛通过的内容,由专职审核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人工复核,确认合规的予以发布;内容存疑或违规的予以驳回,并告知用户违规原因。
第十条
站内互动与社群内容执行「实时监测 +
违规拦截」机制
平台内评论、社群消息通过
AI
模型实时监测违规话术、导流行为、低俗内容,触发风险时自动拦截消息、弹出安全提示;高危场景直接中断交互,并转人工审核复核处置。
第十一条 日常巡查机制
审核人员每日对已发布内容开展常态化巡查,重点核查热门动态、高互动评论、兴趣社群内容,及时处置漏审违规信息;
重大节假日、重要网络保障时段加密巡查频次,安排专人 7×24 小时值班值守,确保内容安全可控。
第十二条
官方信息三级审核
公司官方账号发布的信息,须经内容拟定、部门负责人审核、分管领导审批三级流程后方可发布,确保官方发布内容准确合规。
第十三条
违规处置流程
审核人员发现违规信息后,按以下流程规范处置:
第一时间采取删除、屏蔽、限制发送等措施,防止违规信息扩散;
完整记录违规信息的发布账号、发布时间、内容原文、处置时间、操作人等信息,形成处置台账;
根据违规情节轻重,对发布账号采取警告、限制发布权限、永久封禁等阶梯式处置;
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内容,立即固定相关证据,并向公安机关及网信监管部门报告。
第十四条 所有信息发布审核记录、违规处置日志、用户操作日志均完整留存,留存期限不少于 6 个月,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。
第十五条 公司在平台显著位置公开信息内容举报电话、举报邮箱,接受用户及社会公众对违规信息的监督举报。
第十六条 举报与申诉处置
对用户提交的举报信息,安排专人 24 小时内完成核查;举报属实的及时处置,并将处置结果反馈举报人;
用户对内容处置、账号处罚结果有异议的,可通过官方渠道提交申诉,审核人员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答复用户。
第十七条 制定信息内容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明确大规模有害信息传播、重大舆情事件等场景的处置流程、责任分工与上报机制。
第十八条 发生内容安全突发事件时,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采取技术拦截、专项排查、批量清理等措施控制事态,并第一时间向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报告,按规定向监管部门上报事件情况与处置进展。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内容安全应急演练。
第十九条 每月组织审核人员开展法律法规、审核标准专项培训,每年开展全员内容安全普法教育;将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岗位绩效考核,对履职不到位引发安全事件的,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第二十条
本机制由公司运营部负责解释,根据法律法规更新与业务发展情况适时修订。
第二十一条
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